答案
我说,愿真主保佑:男孩和女孩在七岁时就应该被命令去祷告,十岁时要用手打他们,打的次数不超过三下;这是出于对他们的宽容,并根据他们的能力进行警告,打手而不是用棍子;因为用棍子打是针对有责任的人所犯的罪行,而小孩并没有罪行,这种打是必要的。关于Saber t,他说r:"教导七岁的孩子祷告,十岁时要打他们。" 见于《提尔密的圣训集》2: 259,评为良好且正确,《哈兹米的圣训集》2: 102,《补充圣训集》1: 389。关于Amr bin Shu'aib,他从父亲和祖父t那里说r:"在七岁时让他们祷告,十岁时打他们,并在睡觉时分开他们。" 见于《大贝哈基圣训集》2: 229,《达尔卡尼圣训集》1: 231,《中间词典》4: 256,《艾哈迈德圣训集》2: 187,《哈里斯圣训集》1: 238,关于其传承有争议,如在《哈比尔总结》1: 185,《拉雅塔的设立》1: 298,《揭示隐秘》2: 266中所述。见:塔哈塔维的注释第174页,马拉基第173-174页,真主更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