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
是的,强迫被认为是在斋月中允许破斋的理由,强迫可能是允许破斋的理由:即通过杀戮强迫健康的常住者破斋;据伊本·阿巴斯传述,先知穆罕默德(愿主赐他平安)说:((真主免除了我民族的错误、遗忘以及被强迫的事情)),见于《伊本·马贾》29:5和《伊本·哈班》87:11,斋戒是更好的,即使他拒绝破斋直到被杀也会因此获得奖赏;因为在强迫情况下,义务依然存在,强迫的豁免在于放弃的罪过消失,而不是义务的消失,义务依然存在,放弃是被禁止的。如果在强迫情况下斋戒是义务,破斋是被禁止的,那么真主的权利依然存在,他通过拒绝破斋来维护真主的权利,寻求真主的喜悦,因此他在信仰中是斗争者,值得奖赏。强迫也可能是完全允许的,甚至是破斋的必要理由:即通过杀戮强迫病人或旅行者破斋,最好是破斋,甚至这是他的义务,他不能不破斋,即使他拒绝这样做,若被杀则有罪。两者之间的区别在于:在健康的常住者中,义务在没有放弃的豁免的情况下在强迫之前就已经存在;而当强迫发生并成为豁免的理由时,其影响在于确认放弃的豁免,而不是取消义务,因此义务依然存在,真主的权利依然存在,他通过拒绝破斋来维护真主的权利,因此更好,就像在强迫下说出不信的言辞或强迫损害他人的财产一样。至于病人和旅行者,义务与放弃的豁免在强迫之前就已经存在,因此强迫必然会产生其他影响,而不是简单地取消义务并确认完全的允许,因此这就像强迫吃死物一样,在这种情况下他被允许吃,甚至是他的义务,这里也是如此,见《法典的奇迹》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