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净的习俗

问题
洗净的习俗是什么?
答案
我说,愿真主保佑:在洗手礼中所指的圣行是被确认的圣行,做此者会得到奖励,弃之者会受到责备,习惯性弃之者会受到罪罚。具体如下:首先:清洗私处:即用水或石头等物擦拭或清洗排泄物的部位。排泄物是指从肚子里排出的东西。若排泄物不超过一个德拉姆的量,则用水或石头等物清洗是圣行;阿布·胡赖拉(愿主喜悦他)说:先知(愿主赐福之)说:“谁清洗私处,必须用单数的方式,如果这样做就是好的,若不这样做也没有关系。” 见《伊本·马贾》1:121,《达尔米》1:177,《艾哈迈德》2:371,以及《解释圣义》1:121。第二:意图:即心中有意进行洗手礼、解除小净或进行只有在洁净状态下才能进行的崇拜;因为先知(愿主赐福之)说:“行为只以意图为准。” 见《布哈里》1:3和《穆斯林》3:1515。意图是圣行,而不是洗手礼有效性的条件;洗手礼的有效性并不依赖于意图;因为水的本性是清除和净化,使用水就会得到洁净,即使没有意图;因为事物的本性不会改变:就像火的本性是燃烧,只要有可燃的地方就会燃烧,没有人会说如果没有意图,胡须就不会被火烧;还有食物和水,使用它们会使人得到满足和充盈,而不需要其他东西。第三:在开始洗手礼时提及真主的名字:阿布·胡赖拉(愿主喜悦他)说:先知(愿主赐福之)说:“没有洗手礼的人就没有祷告,没有提及真主名字的人就没有洗手礼。” 见《穆斯塔德拉克》1:246,已被确认,以及《精选圣言》1:303,《提尔密兹》1:38和《小圣行》1:82。这句话的意思是否定优越性和完整性:正如先知(愿主赐福之)所说:“没有在清真寺的邻居,除非在清真寺里。” 见《穆斯塔德拉克》1/373。第四:洗手到腕部:腕部是前臂与手掌之间的关节,洗三次:在清洗私处之前和之后,依据优选的说法;因为阿布·胡赖拉(愿主喜悦他)说:先知(愿主赐福之)说:“如果你们中的任何人从睡梦中醒来,不要把手放进容器里,直到洗三次,因为他不知道他的手在何处。” 见《穆斯林》1:233,《伊本·赫兹马》1:74,《伊本·哈班》3:345。洗的方式是,如果水在容器中:如果容器小到可以提起,就用左手提起,倒在右手上,洗三次,然后用右手倒在左手上。如果容器太大,无法提起,如果有一个小容器,就用左手提起水,洗三次:即用左手提起水洗右手,然后用右手洗左手。如果没有小容器可以舀水,就将左手的手指并拢放入容器中,而不放入手掌;因为如果放入手掌,水就会被使用——即接触手掌的水在分离后会被视为已使用,而不是容器中的所有水——然后将水倒在右手上,互相摩擦手指,三次这样做,然后用右手进入容器,达到所能达到的程度。第五:使用牙签:因为先知(愿主赐福之)说:“如果不是为了不让我的民族感到困难,我会命令他们在每次洗手礼时使用牙签。” 见《布哈里》2:682,时间:在洗手礼之前;以便获得先知(愿主赐福之)所提到的优越性:“使用牙签的祷告比不使用牙签的祷告优越七十倍。” 由艾哈迈德、巴扎尔、阿布·亚拉、伊本·赫兹马和哈基姆通过阿依莎的传述,使用牙签在洗手礼时进行,每次用这种洗手礼进行的祷告都有这种优越性。如果在漱口时或之前忘记了,就在起身祷告时进行。第六:用新水漱口三次:阿尔·塔拉哈·本·穆斯拉夫通过他的父亲和祖父说:“先知(愿主赐福之)洗手礼时漱口三次,吸气三次,每次都用新水。” 见《大词典》19:180,漱口的界限是:完全覆盖整个口腔,并且尽量让水达到喉咙的根部,漱口是洗手礼中的圣行,而不是像在洗澡中那样是强制的。第七:用新水吸气三次:因为先知(愿主赐福之)说:“在吸气时要尽量用力,除非你在禁食。” 见《阿布·达乌德》1:82,《提尔密兹》3:155,已被确认,以及《伊本·赫兹马》1:78。吸气的界限是:水要达到鼻腔的软骨,建议在吸气时要超过软骨;吸气是洗手礼中的圣行,而不是像在洗澡中那样是强制的。第八:梳理胡须:安斯(愿主喜悦他)说:“先知(愿主赐福之)在洗手礼时用一掌水放在下巴下,梳理胡须,并说:‘这是我主命令我的方式。’” 见《阿布·达乌德》1:36,苏尤提的《小词典》1:112,《中词典》3:221,海斯米在《增补》中说:其人可信。梳理应使用右手,从下方插入,使手掌朝向脖子,手背朝外;以便将水带入胡须中,见《反驳反驳者》1:79,《引导》1:13,《书的解释》1:10,《赐予的恩典》7/ب,以及《赛拉吉法特的法典》1:4。第九:梳理手指和脚趾:即在水到达手指和脚趾之间时要尽量用力,这是在水到达后的一项圣行,而在水到达之前则是强制的,因为梳理是洗澡的补充,因为手指之间的部分是手和脚的一部分,水到达每个部分是强制的,因此在水到达时的尽量用力是对其的补充,因此成为圣行。阿布·胡赖拉(愿主喜悦他)传述:“在你们的手指之间要梳理,真主在复活日不会在火中梳理它们。” 见《达尔·卡特尼》1/95,伊本·阿巴斯(愿主喜悦他)传述:“要梳理你的手指和脚趾。” 见《艾哈迈德的传述》1/287,谢赫·舒艾卜说:其传述良好。拉基特·本·萨比拉(愿主喜悦他)说:“我说:‘真主的使者啊,告诉我关于洗手礼的事?’他说:‘要彻底洗手礼,梳理手指之间,尽量用力吸气,除非你在禁食。’” 见《提尔密兹》3/155,提尔密兹说:此传述良好且真实。梳理手指的方式是:将手指交叉,脚趾的梳理是用左手的小指从右脚的小指开始,最后用左脚的小指结束。第十:在洗的部位上洗三次:即脸、手、脚,洗头不需要三次,因为用不同的水重复是创新;阿姆鲁·本·舒阿伊卜通过他的父亲和祖父说:“有一个人来找先知(愿主赐福之),说:‘真主的使者啊,如何洗手礼?’于是他叫来一个容器,洗了三次手,然后洗了三次脸,然后洗了三次手臂,然后用手擦了头,插入食指在耳朵里,用大拇指擦耳朵的外面,用食指擦耳朵的里面,然后洗了三次脚,然后说:‘这就是洗手礼,谁多于此或少于此就是做错了或不公。’” 见《阿布·达乌德》1/81,《伊本·马贾》1/146,《纳萨伊》1/88。第十一:头部一次性擦拭:因为在头部的圣行是一次性擦拭,而用不同的水重复是创新;因为这会变成洗涤,或接近洗涤,因此不需要三次:如同干洗,洗澡则不同;因为重复会使其成为洗澡。第十二:用为头部所用的水擦拭耳朵:伊本·阿巴斯(愿主喜悦他)说:“先知(愿主赐福之)洗手礼时……然后舀了一舀水,用食指擦了他的头和耳朵,除了用大拇指擦左耳的外面,擦了它们的外面和里面。” 见《伊本·哈班》3:367,《伊本·赫兹马》1:77。阿卜杜拉·本·扎伊德(愿主喜悦他)说:先知(愿主赐福之)说:“耳朵是头的一部分。” 见《伊本·马贾》1:152,意思是说明法律而不是外观;因为他(愿主赐福之)并没有被派来说明外观。第十三:在强制部位之间的顺序:如在古兰经中所述,真主说:{信士们啊,当你们站起来祷告时,洗脸,洗手到肘,擦头,洗脚到脚踝。}(《麦地那》:6),即先洗脸,然后洗手,然后擦头,最后洗脚,这个顺序在我们看来不是强制的,而是圣行;因为先知(愿主赐福之)坚持这样做,这证明了它的圣行性。因此,如果一个人浸入水中,他的洗手礼是允许的;因为目的在于洁净,而在没有顺序的情况下也得到了。第十四:在强制部位洗涤的连续性:即要依次洗涤,以至于在适度的空气中第一个部位不会干燥于第二个部位之前,即在一个地方将洗手礼的部位集中在一起,不要在洗手礼期间做其他事情,以免因忙碌而使某些洗手礼的部位干燥;如果在洗脚之前用毛巾擦干脸或手,则不影响连续性。见《河流汇集》1:15,《打开关怀之门》1:56,《保护的解释》第83页,《保护》第56页,《工艺品的杰作》1:22,关于毛巾的杰出言论见伊玛目·拉肯维第23页,真主最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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