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教法问答
视频
课程
图书馆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巴黎
英语
法国人
德语
西班牙语
俄罗斯
中文
阿鲁多
奥兹别克恰
Кыргызча
哈萨哈萨
博桑斯基
什奇普
登录
教法问答
崇拜
天课
المفتي
由 AI 翻译
1869
136
22 / 05 / 2026
预先意图在施舍中的判决
问题
一位女士将她的姐妹的房子出租,以便后者修理自己的房子,已经过去七年。值得注意的是,在这段时间里,她没有从姐妹和姐夫那里收取任何费用,考虑到他们的经济状况。她是否可以将这段时间视为她应支付的财产施舍的替代?
答案
我说,愿真主保佑:她对她的姐妹所应得的报酬算作债务,而债务不能作为天课,真主最知晓。
相关教令
×
将您的问题发送给智能助手
如果上述答案不合适,请通过以下方式向教法学者提问
点击这里
登录
使用谷歌注册
或
电子邮件
密码
已有账号?
创建账户
登录
创建您的账户
全名
电子邮件
密码
确认密码
已有账户?
在此登录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