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教法问答
视频
课程
图书馆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العربية
English
Français
Deutsch
Español
Русский
中文
اردو
Oʻzbekcha
Кыргызча
Қазақша
Bosanski
Shqip
登录
教法问答
交易与安全
القروض
المفتي
由 AI 翻译
5078
7
30 / 12 / 2025
网络营销的工作理念
问题
一个人想在一家通过广告方式推广产品的公司工作,比如手机和电器等,并从中获得利润的百分比,同时他还可以引入其他人工作,获得另一部分利润,但不会减少他们的利润,也就是说每个人根据自己的努力获得利润,而不是以他人的工作为代价,这样的工作是否有罪?
答案
我说,愿真主保佑:这个合同包含欺骗和操控,而不是真正的销售;因为这是对他人的欺骗,以获取他们的钱,商品只是用来掩饰,而其中涉及的金钱是被禁止和邪恶的,真主最知晓。
相关教令
撰写与数字货币相关的帖子
在线产品
通过社交媒体从游戏中获利
佣金的营销
购买数字公司的股票
×
将您的问题发送给智能助手
如果上述答案不合适,请通过以下方式向教法学者提问
点击这里
登录
使用谷歌注册
或
电子邮件
密码
已有账号?
创建账户
登录
创建您的账户
全名
电子邮件
密码
确认密码
已有账户?
在此登录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