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一名男子结婚约20年,有孩子。他的妻子同意他再婚,但目前他经济拮据,只能养活这个家庭。而他想要娶的女士经济宽裕,拥有自己的住所,愿意嫁给他,明白他的情况,并且不要求他提供住所或抚养费,出于对他的恩惠,直到真主使他富裕。男子的妻子也同意如果不减少她目前的抚养费,并且能够公正地分配夜晚的话,她会同意他娶她。他们都对此达成一致,包括女士的父亲。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他是否可以结婚,还是被认为是不公正的,因此不允许多妻?
答案
我说,愿真主保佑:只要第二任妻子同意不居住和不领取抚养费,这样是可以的,但居住和抚养费是她的权利,她可以在任何时候要求这些权利,即使丈夫最初同意放弃这些权利也不影响,因为这是她的权利,真主最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