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愿真主保佑:义务:是责任的承担,它有真实的原因和明显的原因:至于真实的原因:是全能的真主的永恒启示;因为判决的依据只有真主,但由于真主的命令对我们来说是隐秘的,我们无法了解,所以真主为我们设定了明显的替代原因,以便于我们理解,这就是时间;其证据是义务随着时间的变化而变化。至于明显的原因:就是时间;其证据是其与时间的关联,这是一种因果关系:例如通奸的界限和宣誓的赎罪。参见:maraqi第172页,Tahṭāwī的注释第173页,真主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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