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之间握手的法律

问题
关于一些人允许男女之间握手的说法,问题是什么?
答案
我说,愿真主保佑:在这个时代,出现奇怪的法令,允许高利贷、淫乱、与女性接触以及与她们混合,甚至让她们穿着暴露的衣服,这并不奇怪。这一切都是因为我们抛弃了先贤们在获取宗教法令时的原则,以至于当代的这些人自认为是宗教的独立学者,随心所欲地进行合法与非法的判断,而没有任何约束。 想要在宗教中获得拯救的人,唯有坚持那些通过伊斯兰教法学派传承给我们的伊斯兰教义。合法与非法的事情是非常重要的,必须通过正当的途径来了解,这体现在已被伊斯兰民族所认可的法学学校中。与此不同的是,劝诫和提醒则可以从任何对心灵和灵魂有影响的人那里获得。因此,一个人不应随便向任何人请教法学问题,除非他知道对方有固定的法学派别,比如是哈乃斐派、沙非派、马立克派或汉巴里派,因为这些是历代以来获取宗教法令的原则。这样,我们才能摆脱我们生活中所经历的法学混乱和困惑,许多学生和人们对许多宗教法令产生了怀疑,因为他们看到其中的混乱、困扰和质疑。 如果你明白这一点,当代人在这个问题上与其他问题一样,陷入了混乱,甚至违反了全体穆斯林的共识。没有人知道在纳巴哈尼、穆罕默德·阿尔-加扎利、卡尔达维、阿卜杜哈利姆·阿布·舒卡及其追随者中,博士们和其他人声称男女之间的握手是允许的,尽管在《女性的握手》一书的第165-167页中,证据对每一个有见识的人来说都是显而易见的。然而,我们的法学家们区分了年轻女性与年轻男性、年长女性与年长男性。其总结及证据如下: 首先:年轻男性与年轻女性之间不允许握手,即使他们都能控制自己的欲望,如在《大法典》第10卷第155页、《美德法典》第5卷第123页、《伟大的开端》第10卷第25-26页、《美丽的海洋》第8卷第219页中所述,原因如下: 1. 阿依莎(愿真主喜悦她)说:“当信女们迁移到先知(愿主赐他平安)那里时,先知会通过真主的旨意来考验她们,真主说:‘哦,先知啊,当信女们来到你这里,向你宣誓效忠时……’当先知(愿主赐他平安)确认她们的言辞时,他对她们说:‘去吧,你们已经宣誓效忠了。’真主的使者(愿主赐他平安)从未用手触碰过任何女性,他只是用言辞与她们宣誓效忠。阿依莎说:‘真主的使者(愿主赐他平安)从未以任何方式触碰过女性,除非是按照真主的命令,他在与她们达成协议时会说:‘我已经用言辞与你们宣誓效忠。’”见《穆斯林圣训集》第3卷第1489页、《布哈里圣训集》第5卷第2025页。 2. 阿梅伊玛·本特·拉基卡(愿真主喜悦她)说:“我和一些女性去见先知(愿主赐他平安),我们向他宣誓效忠。他说:‘你们要在能力范围内宣誓效忠。’我说:‘真主和他的使者对我们比我们自己更仁慈,让我们宣誓效忠吧。’先知(愿主赐他平安)说:‘我不与女性握手,我对一百个女性的言辞就如同对一个女性的言辞。’”见《伊本·哈班圣训集》第10卷第417页、《穆斯林圣训集》第7卷第149页、《穆斯林圣训集》第2卷第982页、《艾哈迈德圣训集》第6卷第357页。 3. 米卡尔·本·耶萨尔(愿真主喜悦他)说:“用铁针刺穿一个人的头比触碰一个不合法的女性要好。”见《大词典》第20卷第211、212页、《鲁亚尼圣训集》第2卷第323页,门德里在《劝诫与警示》第3卷第26页中说:塔巴拉尼的传人是可靠的。 4. 塔乌斯(愿真主喜悦他)说:“当先知(愿主赐他平安)向人们宣誓效忠时,他说:‘我不与女性握手。’他没有触碰到任何女性的手,除了他拥有的女性。”见《马阿米尔·本·拉希德圣训集》第11卷第331页、《阿卜杜·拉扎克圣训集》第6卷第8页等。哈菲兹·伊本·哈吉尔在《巴里开端》第13卷第204页中说:以斯哈克·本·拉哈维的传述是良好的。 5. 阿斯玛·本特·耶兹(愿真主喜悦她)说:“我就是那些被先知(愿主赐他平安)宣誓效忠的女性之一。我当时还是个年轻女孩,勇敢地向他提问。我说:‘哦,先知啊,请伸出你的手让我握手。’他说:‘我不与女性握手,但我会按照真主对她们的要求来对待她们。’”见《大词典》第24卷第163、180页,另一种说法是:“她倾身伸出手来想要与他宣誓效忠,他收回了手,说:‘我不与女性握手……’”见《大词典》第24卷第182页。 6. 阿布·胡莱拉(愿真主喜悦他)说:“每个亚当的儿子必定会犯奸淫,眼睛的奸淫是注视,手的奸淫是触碰,心灵渴望或说出,生殖器则证实或否定。”见《哈兹米圣训集》第1卷第20页、《伊本·哈班圣训集》第10卷第269页、《圣训学者的标志》第37页,诺维在《穆斯林圣训集的解释》第16卷第206页中说:这段话的意思是,亚当的儿子注定会有一部分奸淫行为,其中一些人是通过将生殖器插入非法的生殖器来进行实际的奸淫,而另一些人则是通过非法的注视或倾听与奸淫相关的事情,或通过用手触摸外邦女性或亲吻她们来进行象征性的奸淫。 7. 阿布·胡莱拉(愿真主喜悦他)说:“眼睛在奸淫,舌头在奸淫,手在奸淫,脚在奸淫,而生殖器则证实或否定。”见《伊本·哈班圣训集》第10卷第267页、《沙希圣训集》第1卷第381页、《艾哈迈德圣训集》第1卷第412页,伊本·卡坦在《注视的法则》第16页中说:这段话是正确的。 8. 阿姆·阿提亚(愿真主喜悦她)说:“我们向先知(愿主赐他平安)宣誓效忠时,他对我们读道:‘不与真主同伙’并禁止我们哀悼。我们中有一位女性收回了她的手,说:‘某某使我高兴,我想报答她。’他没有说什么,她就走了,然后又回来了。”见《布哈里圣训集》第6卷第2637页。布哈里的解释者如卡尔马尼、哈菲兹·伊本·哈吉尔在《巴里开端》第13卷第204页、巴德尔·丁·阿伊尼在《古兰经的基础》第24卷第277页、阿斯卡拉尼在《萨里引导》第10卷第268页中驳斥了这种误解,即“我们中有一位女性收回了她的手”是指握手触碰,意思是她没有宣誓效忠而是撤回了,然后又回来宣誓效忠,这是一种比喻,表示延迟宣誓效忠和接受,如在握手和触碰的法则第122-123页中所述。这一说法得到了阿姆·阿提亚的话的支持:“她走了,然后又回来了。”或者她们在宣誓效忠时用手指而不是触碰,或者是通过衣物等障碍。 9. 阿姆·阿提亚(愿真主喜悦她)说:“当先知(愿主赐他平安)抵达麦地那时,他把安萨尔的女性聚集在一个房子里,然后派乌马尔来找我们。他站在门口,向我们问好,我们回应了他的问候,然后他说:‘我是先知(愿主赐他平安)的使者。’我们说:‘欢迎先知和先知的使者。’他说:‘你们宣誓效忠我,不与真主同伙,不奸淫,不偷盗……’我们说:‘是的。’他说:‘他从房外伸出手来,我们从房内伸出手来,然后他说:‘真主啊,作证。’”见《伊本·哈班圣训集》第7卷第317页、《巴扎尔圣训集》第1卷第374页、《艾哈迈德圣训集》第5卷第85页、《信仰的分支》第7卷第21页:即他从远处伸出手来,而她们在房内,没有发生握手或触碰,如在握手的法则第123页中所述。 10. 在注视中所发生的困扰并不发生在触碰中,虽然在必要时允许注视,但没有必要触碰,触碰在激发欲望方面超过注视,允许较低的行为并不表示允许较高的行为,如在《大法典》第10卷第155页、《美德法典》第5卷第123页、《伟大的开端》第10卷第25-26页、《美丽的海洋》第8卷第219页中所述。 第二:如果是年长女性,不会引起欲望,则可以握手和触碰她的手;或者如果他是年长男性,对自己和她都没有威胁,则可以握手;如果他担心她会产生欲望,则不允许他握手,以免使她陷入诱惑;同样,如果他担心自己也会受到诱惑,则也不允许他这样做,因为禁忌是出于对诱惑的恐惧。如果她是不会引起欲望的女性,则对诱惑的恐惧是不存在的,因为欲望的缺失,如在《大法典》第10卷第155页、《美德法典》第5卷第123页、《阐明》第6卷第18页、《引导》第10卷第25页、《伟大的开端》第10卷第25-26页、《美丽的海洋》第8卷第219页、《精选法典》第6卷第367-368页中所述。这种在年轻女性与年长女性、年轻男性与年长男性之间的法令区分是因为真主在这方面区分了它们,允许年长女性放下面纱,因为与她们没有诱惑和欲望,真主说:‘年长女性不再希望再婚,因此她们在不妨碍自己美丽的情况下可以放下衣服,保持端庄是对她们更好的。’(《光明章》第60节)。真主允许女性在年长男性面前展示她们的美丽,而不是年轻男性,因为与年轻男性没有欲望和诱惑,真主说:‘或是那些没有欲望的男性,或是那些尚未了解女性隐私的儿童。’(《光明章》第31节)。至于小女孩,如果她不会引起欲望,则可以触碰她和注视她,因为没有诱惑的恐惧,如在《引导》第10卷第25页中所述。真主最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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