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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一位妻子向丈夫提出诉讼,要求支付她和孩子的抚养费,而她在那段时间住在父母家。法官裁定丈夫每月从工资中支付抚养费,但过了一段时间她回到了丈夫身边,现在丈夫正在抚养他们。丈夫有债务,债主正在催款,但由于抚养费从工资中扣除,他无法偿还。那么,她是否有罪,因为抚养费妨碍了债权人获得他们的权益,导致债主无法从工资中获得他们的权益,因为法院不允许?
答案
我说,愿真主保佑:妻子和孩子的生活费是必要的开支,优先于生死中的债务。如果有多余的工资可以用来偿还债务,而丈夫利用法官的裁决来剥夺他人的权利,那么丈夫和妻子在这种行为中都是有罪的,真主最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