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条件的婚姻不发生同房

问题
一位离婚七年的女士,有一个女儿,和父母一起生活,但由于家庭问题不想和他们一起生活。她与生病的前夫达成协议,决定结婚,她会租一套房子,所有的房租和开销都由她承担,直到她离开父母的家,并且他们之间不发生同房,因为他生病。那么,他们的这个协议是否有罪?在这种情况下,婚姻的法律是什么?
答案

我说,愿真主保佑:这些条件在婚姻中没有意义;因为婚姻中的条件被视为无效,丈夫有责任为她提供生活费和住所,他有权与她同房;因为她是他的妻子,但如果妻子愿意在生活费和住所上帮助丈夫,并且丈夫接受,这样是可以的,真主最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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