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
我说,愿真主保佑:开斋施舍的义务条件如下:首先:伊斯兰教;因为开斋施舍对非信士并不义务;因为在不信的情况下没有义务的可能;因为它有崇拜的意义,不能没有意图地完成,而非信士不是崇拜的对象。其次:自由;因为开斋施舍对奴隶并不义务;因为义务是履行的义务,而对奴隶没有履行义务的可能;因为奴隶在现阶段或解放后都不被要求履行,要求一个根本无法履行的行为是不可行的,然而如果富有的儿童没有其监护人替他履行,则他在成年后必须履行;因为他在成年后能够履行。第三:富有;因为开斋施舍对穷人并不义务;阿布·胡赖拉(Abu Huraira)说:‘没有施舍,除非在富有的情况下’(见《布哈里圣训集》2: 518,附注),还有一句话:‘最好的施舍或最优的施舍是在富有的情况下,施舍的上手比下手好,先从你所赡养的人开始’(见《穆斯林圣训集》2: 717)。阿布·萨伊尔(Abu Sa'id)说:‘每个人,无论大小,男性或女性,自由或奴隶,富有的人都应当以一萨(saa)干枣或一萨(saa)大麦或半萨(saa)小麦或小麦的形式履行开斋施舍’(见《解释圣训的意义》2: 45)。阿布·胡赖拉(Abu Huraira)说:‘开斋施舍是每个自由人和奴隶,无论性别和年龄,富有者的义务’(见《解释圣训的意义》2: 45)。参见:《法典》2: 70,《保护》229页,真主最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