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枣从小麦中分出

问题
如果一个人用价值相当于半沙的枣来代替半沙的小麦作为开斋施舍,这种做法有什么法律依据?
答案

我说,愿真主保佑:这是不允许的,实际上是以枣本身来计算的,因此需要补充剩余的部分,提供另一半沙的枣;因为在规定的情况下,价值并不被考虑,无论是用同类的还是不同类的来代替,只要是被规定的。只有在不被规定的情况下,才考虑价值。参考:بدائع الصنائع 2: 72/73,真主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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