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慈善捐款分配给哈希姆家族

问题
将慈善捐款给先知的家族(愿主赐福于他)有什么规定?
答案
我说,愿真主保佑:哈乃斐派、沙非派、马立基派和汉巴里派一致认为,不允许将天课分配给哈希姆家族,他们是阿里家族、阿巴斯家族、贾法尔和哈里斯·本·阿卜杜·穆塔利布;因为有明确的证据支持这一点,其中包括: 1. 先知说:“穆罕默德的家族不应接受施舍,这只是人们的污秽。”在《穆塔》2:1000和《穆斯林圣训》2:756中都有记载,污秽的意思是净化他们的财富和灵魂,正如真主所说:{从他们的财富中取出施舍,以净化他们并使他们得到祝福}[《忏悔》:103],这就像是清洗污垢。 2. 阿布·胡赖拉说:“哈桑·本·阿里从施舍的枣中拿了一颗枣,放进嘴里,先知说:‘呸呸。把它扔掉,你不知道我们不吃施舍吗?’”在《布哈里圣训》2:542和《穆斯林圣训》2:756中都有记载。诺维伊伊玛目说:“这个词用于明显禁止的事情,尽管听者可能并不知情,其含义是:我惊讶你怎么会对这个明显的禁令视而不见。”如诺维伊对《穆斯林》的解释7:175和西尤提对《穆斯林》的解释3:170。 这是一些法学家明确表达的观点: 哈乃斐派的沙赫斯·阿伊马·萨尔赫斯基在《广泛法典》3:2中说:“如果他将天课分配给一个哈希姆或哈希姆的奴隶,并且他知道他们的情况,这是不允许的……这是在义务方面,而在自愿和捐赠方面,可以分配给他们,这在阿布·优素福和穆罕默德的《稀有法典》中有记载;因为在义务中,履行义务可以净化自己,放弃义务使得履行者像使用过的水一样被污染,而在自愿中,自愿捐赠的东西不属于他,因此不会污染履行者,就像用水降温一样。”在《核心法典》1:78中说:“真主禁止他们接受人们的污秽,并用战利品的五分之一来补偿他们。” 沙非派的伊玛目·希拉齐在《修订法典》1:308中说:“不允许将天课分配给哈希姆。”在《善良的足够》1:277中也是如此。 汉巴里派的伊玛目·伊本·古达马·麦克迪斯在《丰富法典》2:517中说:“我们不知道哈希姆家族不允许接受强制施舍的异议……”这是四大法派的共识,尽管我们发现一些法学家在他们被剥夺五分之一的权利时允许将天课分配给他们: 沙非派的阿布·赛义德·阿斯塔赫里说:“如果他们被剥夺了五分之一的权利,可以将施舍分配给他们;因为他们之所以被禁止接受施舍是因为他们对五分之一的权利,如果五分之一被剥夺,就必须将施舍分配给他们。”但是,伊玛目·希拉齐指出,尽管他们被剥夺了五分之一,仍然不应给予他们施舍,他在《修订法典》1:308中说:“第一种观点是;因为施舍因他们与先知的尊贵而被禁止,这一原因不会因剥夺五分之一而消失。” 关于伊玛目·阿布·优素福:允许他们之间互相给予施舍,这也是伊玛目·阿布·哈尼法的一个说法。 阿布·阿斯马特传述,伊玛目·阿布·哈尼法说,在他那个时代可以将施舍分配给哈希姆家族;因为他们的补偿是五分之一,而五分之一没有到达他们,因为人们忽视了战利品的事务,并将其送给不应得的人。如果补偿没有到达他们,他们就会回到补偿上,库赫斯坦尼也同意这一点。在《汇聚法典》的解释中也是如此。参见塔赫塔维对《马拉基》的注释2:719。 在《法学百科全书》1:102中说:“马立基派的普遍观点是,如果哈希姆家族从国库中获得他们应得的份额,则不应将天课分配给他们;如果没有获得,并且贫困对他们造成了伤害,则可以将施舍分配给他们,此时给予他们的施舍优于给予其他人。 巴吉对这一点进行了限制,认为只有在他们达到可以合法食用死物的状态时,才不应给予他们,而不仅仅是因为贫困,显然与此相反,他们在需要时即使没有达到合法食用死物的状态也应给予;因为给予他们的施舍优于为异教徒或暴君服务…… 汉巴里派普遍的禁止意见表明,即使他们被剥夺了五分之一的权利,施舍仍然禁止给予哈希姆家族。” 综上所述,四大法派一致认为,不允许将天课分配给哈希姆家族,因为先知明确禁止他们接受施舍,称其为人们的污秽。这在沙非派和汉巴里派中是普遍的,无论他们是否获得五分之一,除了阿斯塔赫里的说法,但马立基派在给予五分之一后限制了禁止。如果他们没有获得五分之一,则可以接受施舍,而在哈乃斐派中,阿布·哈尼法曾说,如果没有将五分之一分配给他们,则可以给予他们施舍,阿布·优素福也说可以互相给予施舍。真主知道,祂的知识是最公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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