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儿财产的利用

问题
我是一位孤儿的母亲,有两个孩子,在我丈夫去世后再婚。我的孩子们在我监护下,与我住在同一所房子里,他们领取父亲的退休金276第纳尔。我的丈夫是一名员工,领取工资。那么,我可以将孩子们的孤儿工资与我丈夫的工资混合使用,并将其全部用于住房、饮食等开支吗?请注意,我的丈夫把他们当作自己的孩子,提供他们所需的一切,从不在任何事情上对他们有所怠慢。
答案
我说,愿真主保佑:你们应当计算孩子们的生活费,包括住房、衣物和饮食,并从他们的财产中提取,剩下的要为他们保存,不得用于他人,真主最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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