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提问者说:伊本·凯伊姆在《穆杜德的礼物》中说:“新生儿的唾液和口水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法律知道婴儿会频繁呕吐,无法清洗他们的嘴巴,唾液不断流到抚养他们的人身上,法律并没有要求清洗衣物,也没有禁止在这种情况下祈祷,也没有要求避免婴儿的唾液。因此,一些法学家认为,这属于因困难和需要而被豁免的污秽,就像街道上的泥土、清洁后仍然存在的污秽,以及鞋底和鞋子在与地面接触后产生的污秽。”我希望能解释一下呕吐物满口的含义,以及它的污秽标准是什么?如果呕吐物很少,是否算作被豁免?以前我并没有避免婴儿的呕吐物,那么我之前的祈祷有什么判定?
答案
我说,愿真主保佑:呕吐的污秽问题存在争议,我们的哈乃斐派认为如果呕吐物很多,它是污秽的,这种情况是口腔无法控制的,这样的物质是从胃里排出的,因为胃是污秽的地方;如果小孩呕吐了很多东西,就适用这个规则。至于直接从嘴里出来的东西,它是少量的,可以被宽恕。如果孩子呕吐了大量的东西,母亲将无法忍受这些衣物的气味,因为它们的气味很脏,真主最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