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补偿而不需要赎罪;因为证据是用来证明的,而不是用来否定的,因此接受证明者的证词,与如果两个人见证了黎明而另两个人见证了没有黎明的情况不同,那时他需要补偿并赎罪,原因如上所述,参见《可接受的评论》和《阿拉伊亚的礼物》第16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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