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面部和手部的遮盖

问题
女性遮盖面部和手部的法律是什么?这是她的义务吗?
答案
我说,愿真主保佑:这个问题在普通穆斯林和那些学习宗教法学的特定人群中产生了很大的混淆;因为在接受知识时偏离了原始来源和知识的权威,即法学家和独立推理者。为了确立真理,我们说: 虽然面部和手掌并不是阿窝拉(隐私部位),正如大多数法学家所声明的那样,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向非亲属暴露它们;因为遮盖和阿窝拉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遮盖阿窝拉本身就是一种义务,无论人们是否看到它,在祷告中和祷告外都是如此,而遮盖则仅在担心被他人看到时才需要。此外,遮盖阿窝拉是每位信士和信女的义务,而遮盖则专门针对女性。著名学者穆罕默德·谢菲阿尔·奥斯曼(愿真主赐他安宁)在详细解释遮盖的经文时提到,许多人混淆了阿窝拉和遮盖的区别,认为面部和手掌不属于阿窝拉,因此女性在亲属和非亲属面前可以随意暴露面部和手掌,而这种推理是错误的……"。 关于面部和手掌不是阿窝拉的证据,来自《布哈里圣训集》2:653,先知(愿主赐他平安)说:"女性在伊赫拉姆状态下不能遮面,也不能戴手套。"如果遮盖它们是被禁止的,先知(愿主赐他平安)不会命令揭露阿窝拉。哈菲兹·伊拉基在《塔赫里卜》中提到,"禁止遮面表明遮盖面部是被禁止的,只有在面部与他人接触时,而不是当它远离面部时,这也是四大法学派的观点,大众也如此认为……"。遮盖面部并与之保持距离,法学家们明确表示这是允许和推荐的。 沙菲伊法学家在《乌姆》2:162中说:"如果女性想要遮盖自己以免被人看到,她可以将她的外衣或头巾的一部分垂下,远离她的面部,直到遮住面部,保持距离,就像遮盖面部一样,但她不能遮面。"著名法学家沙赫尔希在《穆比苏特》4:128中说:"女性可以将头巾垂下遮住面部,而不直接接触面部;因为遮盖面部是通过直接接触面部来实现的,而不是通过不接触面部,因此这就像她在屋檐下。"其他人说,在伊赫拉姆状态下,推荐女性在面部上方遮盖一些东西并与之保持距离,他们为此设计了像帐篷一样的支架,放在面部上方,衣物垂在其上,如《法提赫·卡迪尔》2:512和《沙尔纳比利亚》1:234中所述。 还有来自《阿布·达乌德圣训集》2:167和《贝海基大圣训集》5:48的证据,来自阿依莎(愿主喜悦她),她说:"骑士们经过我们时,我们与先知(愿主赐他平安)处于伊赫拉姆状态,当他们靠近我们时,我们中的一个人将外衣从头上垂下遮住面部,当他们经过后,我们再揭开。"因此,在伊赫拉姆状态下遮盖面部是允许的,尽管有明确的禁止,但在非伊赫拉姆状态下遮盖面部的义务更为重要,这是我们的法学家所理解的。正如卡马尔·伊本·赫马姆在《法提赫·卡迪尔》2:512中所说,著名学者沙赫尔希在《德尔尔注释》1:234中提到,著名学者谢赫·齐扎德在《安赫尔汇编》1:285中提到:"这个问题表明,女性被禁止在没有必要的情况下向非亲属展示她的面部,圣训也表明了这一点:即阿依莎(愿主喜悦她)的圣训。 因此,哈纳菲法学家们确认年轻女性必须遮盖面部,这与一些人的看法相反,他们的伟大法学家之一,殉道者伊本·马扎赫说:"年轻女性应被禁止揭露面部,以免引起诱惑,在我们这个时代,禁止是义务,甚至是强制的,因为腐败的盛行。"如《安赫尔汇编》1:81所述,扎因·阿比丁·伊本·努吉姆在《海尔·拉伊克》1:284中说:"我们的老师们说:年轻女性在我们这个时代应被禁止在男性面前揭露面部,以免引起诱惑。"沙姆斯·阿尔丁·图尔塔希和著名法学家哈斯卡菲在《德尔·穆赫塔尔》注释《提努尔·阿布萨尔》中说:"年轻女性被禁止在男性面前揭露面部,不是因为它是阿窝拉,而是因为害怕诱惑,即引起淫乱或欲望,尽管触摸面部是更严重的;因此,触摸被认为是禁止的。"最后的学者伊本·阿巴丁在《鲁德·穆赫塔尔》1:406中说:"她被禁止揭露面部,因为害怕男性看到她的面部而引起诱惑;因为在揭露时,可能会以欲望的目光看待她,就像禁止男性触摸她的面部和手掌一样,即使没有欲望。 同样,在马立基法学派中,在《吉利尔的赠品》1:499中提到:"如果担心女性引起诱惑,女性必须遮盖面部和手掌,阿卜杜·瓦哈卜法官说,阿赫迈德·扎鲁克在《信件注释》中转述了这一点,这是显而易见的《阐明》。这是她的义务。"在沙菲伊法学派中,他们的表述明确要求遮盖,包括在《瓦哈比的开端》2:158和《为奴隶的利益而简化》1:465中提到的:"在生活中遮盖面部和手掌的义务不是因为它们是阿窝拉,而是因为看它们通常会导致诱惑。"在《卡利尤比和阿米拉的注释》3:109中提到:"她们被禁止以露面出门,因为这会导致禁忌。"在汉巴里法学派中也是如此。著名学者穆罕默德·谢菲阿尔·奥斯曼在《详细的讲话》中提到:"我们之所以详细讨论这个问题,是因为我们看到一些自称为学者的人在我们这个时代陷入困惑,经过整理,显然,马立基、沙菲伊和汉巴里法学派的大众一致认为,禁止看非亲属的面部和手掌,也禁止揭露它们,除非在紧急情况下,不是因为在祷告中它们是阿窝拉,而是因为诱惑的原因。 因此,我们可以看出,遮盖面部的问题在法学派之间达成了一致,尤其是出于诱惑的考虑,甚至哈拉敏的教父也明确表示,穆斯林一致同意禁止女性露面;因为看是诱惑的可能性,并激发欲望,因此,符合教法的美德是关闭这一门户,避免详细的情况,如与非亲属的单独相处。"如《阿斯纳·穆塔比尔》3:109、《阿尔·格尔尔·巴赫耶》4:96、《穆塔比尔的礼物》7:193、《穆塔比尔的终结》6:188、《贾马尔的注释》122、《比杰米的注释》3:373中所述。对此的证据包括:真主说:{"先知啊!你对你的妻子、女儿和信士的女性说:要将她们的外衣垂在身上,这样更容易让她们被认出,不会受到伤害。"} [阿哈扎布:59]。在《阿布·达乌德圣训集》4:61中,阿姆·萨拉玛(愿主喜悦她)说:"当这段经文降临时,安萨尔的女性就像她们头上有乌鸦一样,走出家门。"在《塔巴里注释》22:46中,伊本·阿巴斯和阿布·艾达(愿主喜悦他们)说:"真主命令信士的女性在外出时,从头上用外衣遮住面部,只露出一只眼睛。"阿布·巴克尔·贾斯斯在《古兰经法》3:546中说:"这段经文表明,年轻女性被命令在非亲属面前遮盖面部,并在外出时表现出遮盖和贞洁,以免引起可疑者的贪婪。"真主说:{"她们不应显露她们的装饰,除非是显露的部分,并且要用头巾遮住她们的胸口……"} [光明:31]。关于{"显露的部分"},伊本·马苏德和易卜拉欣(愿主喜悦他们)认为是衣物,正如《穆斯塔德拉克》2:431、伊本·阿布·谢巴的编纂3:546、《解说意义的遗迹》4:332和《大词典》9:228中所述。 在《阿布·达乌德圣训集》4:61中,阿依莎(愿主喜悦她)说:"愿真主怜悯第一批移民女性,当真主降下:{"并且要用头巾遮住她们的胸口。"}时,她们撕裂了她们的外衣,用它们遮住了自己。"在《穆斯林圣训集》2:606中,阿姆·阿提亚(愿主喜悦她)说:"先知啊!我们中有一个人没有外衣,先知说:让她的姐妹穿上她的外衣。"这只是众多证据中的一部分。 总的来说,四大法学派的法学家们明确规定,出于诱惑的考虑,遮盖面部和手掌是义务,而在没有诱惑的情况下则不是义务,而是推荐的,但揭露面部和手掌的情况与揭露女性身体的其他部分不同;因为它们不是阿窝拉,而其他部分则是阿窝拉。真主最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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