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
从揭示面部的证据:
1.真主说:{而她们不应显露她们的妆饰,除非是显露出来的部分}[光明章:31]:即其部位,眼线是面部的装饰,戒指是手的装饰,《工艺的奇迹》(6: 2956)。
古尔图比在解释真主的话时说:{而她们不应显露她们的妆饰,除非是显露出来的部分}人们对例外的程度有不同的看法,伊本·马苏德说:显露的装饰是衣服,伊本·朱贝尔补充说是面部。赛义德·本·朱贝尔、阿塔和奥兹艾伊也说:面部、双手和衣服,伊本·阿巴斯、库塔达和穆斯尔·本·穆赫拉马说:显露的装饰是眼线、手镯、到手肘的染色、耳环和耳钉。
2.据传阿斯玛·本特·阿布·巴克尔(愿真主喜悦她)曾穿着薄衣服进入先知(愿主赐福之)面前,他转过脸去,说:“阿斯玛,当女人达到月经期时,除了这个和这个(指的是她的面部和手)之外,不应让人看到她的其他部分。” 这是在阿布·达乌德的《圣训》中(4: 358),出自阿依莎(愿真主喜悦她)的传述,属于断传。
3.关于先知(愿主赐福之)说:“当女人达到成熟时,她只能显露她的面部,除此之外的部分不应显露,先知用手握住自己的手臂,留下手掌和手之间的距离像另一只手的握距。” 这是在塔巴里(18: 119)的解释中,出自伊本·朱雷吉的断传。
4.关于伊本·阿巴斯(愿真主喜悦他)说:“法德尔骑在先知(愿主赐福之)身后,来了一个赫萨姆的女人,法德尔看着她,她也看着法德尔,先知(愿主赐福之)便把法德尔的脸转向另一边。” 这是一致的说法,先知命令法德尔要低头,不命令她遮住面部,真主最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