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
我说,愿真主保佑:在这种情况下,她对丈夫的赠与是不正确的,而只是借用而已,理由是她在两人之间发生争执时要求他归还,因此她将黄金给他是出于羞愧和取悦他,以及害怕他的愤怒,这并不是有效的赠与,丈夫必须将其归还给她。对此,哈恩法官所说的可以证明:一个人娶了一个女人,然后这个女人按照土耳其人的习俗,所有人都说在进入之前把嫁妆赠与丈夫,她说:我把嫁妆赠给了我的丈夫,然后他给了她嫁妆的补偿。然后过了一年或两年后,她说我没有赠与嫁妆,这样的证人是否有效?答案是:如果赠与是出于她的自愿,则赠与和证人都是有效的;如果是出于对他人的恐惧或羞愧,则无效。真主最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