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够,不允许在杀人时将禁食置于赎罪之前。如果在杀人之前禁食,那么这只是自愿的;因为在这里禁食的义务原因是杀人,所以在此之前是不允许的;而且赎罪是为了掩盖罪行,而在杀人之前没有罪行,因此在杀人之前进行赎罪是不可能的:就像在发生事件之前进行洁净一样。正如在《开门的关怀》中所述 2: 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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