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斋月中,是否可以用喂养六十个穷人的价值来替代开斋的赎罪?

问题
在斋月中,是否可以用喂养六十个穷人的价值来替代开斋的赎罪?
答案
是的,在赎罪、天课、许愿等方面,支付价值是允许的。伊玛目、学者巴德尔·丁·阿伊尼在《布哈里圣训注释》中说:\"请注意,在我们看来,支付天课的价值是允许的,在赎罪、开斋施舍、十分之一、地税和许愿中也是如此。这是乌马尔、他的儿子阿卜杜拉、伊本·马苏德、伊本·阿巴斯、穆阿兹和塔乌斯等人所说的。\"阿尔-索赫里说:如果价值相等,天课中可以支付实物,这是布哈里的观点,也是艾哈迈德的一个说法。如果用黄金和白银的实物支付,他说:阿什哈布认为这是允许的。塔尔图什说:这是关于在天课中支付价值的明确说法。他还说,我们的马立基学派的学者一致认为,如果用白银代替黄金是可以的,马立基也认为如果用银元代替白银是可以的……这也是沙非派的观点。伊本·哈比卜允许在他认为对穷人更好的情况下支付价值。\"先知对穆阿兹说:\"在向也门派遣时,拿谷物从谷物中,羊从羊群中,骆驼从骆驼中,牛从牛群中。\"在《穆斯塔德拉克》中,第1卷第546页,已被确认;在《阿布·达乌德的圣训》中,第2卷第109页;在《伊本·马贾的圣训》中,第1卷第508页。尽管先知明确指明了这一点,穆阿兹对也门人说:\"给我一些宽松或紧身的衣物作为施舍,代替大麦。\"在《布哈里圣训》中,第2卷第525页。他知道,施舍的目的是满足穷人的需求,而不仅仅是这些特定的物品。因此,他说:\"这对你们来说更容易,对麦地的移民更好。\"在《达尔·卡图尼的圣训》中,第2卷第100页,先知对此表示认可。如果这是违反法律的事情,他不会认可,而是会命令他将其退还给其主人,并禁止他这样做。先知说:\"在五只骆驼中有一只羊。\"在《穆斯塔德拉克》中,第1卷第549页;在《塔尔米兹》中,第3卷第17页;在《阿布·达乌德的圣训》中,第2卷第98页。\"在\"中是一个真实的场所,羊并不存在于骆驼中。因此,当先知允许从骆驼中取出羊,而羊并不属于骆驼时,这表明了他所指的是其价值。如果在牲畜等特定物品的法定天课中允许支付价值,那么在赎罪中也应允许这样做。法律的智慧要求人们支付食物,以便所有人都能履行他们的义务,而在先知的时代,货币稀缺,尤其是在乡村。因此,如果要求给予货币,穷人将完全无法支付,而许多富人也难以支付,因为他们的财富主要来自牲畜。这与我们时代的情况相反,今天人们手中有很多货币,而小麦和大麦的供应则只限于少数信士。先知在规定的物品中,明确区分了必要的数量,尽管它们在满足需求方面是相等的。他规定用椰枣和大麦的数量为一萨,而用小麦的数量为半萨,因为在他那个时代,城市中小麦的价格较高,表明他考虑了价值,而不是物品。如果他考虑物品,就会在数量上使它们相等。因为天课是对每个人从他所拥有的财富中征收的,不要求他去寻找他没有的东西。今天人们所拥有的是货币,因此他们应当从他们所拥有的中支付,而不要求他们去寻找他们没有的谷物。因为法律原则是:困难带来便利;众所周知,支付食物对给予者来说在获取上是困难的,对穷人来说在利用和出售上也是困难的,因此货币是获取生活必需品的基础。穷人需要衣物,单靠食物无法满足他们的需求,因为在我们这个时代,物物交换已不再普遍,而只能通过货币进行,因为他们可以用钱购买所需的东西,这与先知的时代不同,因为那时人们是通过物物交换来交易的。因为考虑利益是法律的基本原则之一,也是其判决的依据,支付金钱在这个时代既能带来利益,又能消除弊端;因为支付谷物虽然有利益,但也伴随着浪费金钱的弊端,因为穷人会以最低的价格出售它,从而浪费许多可以让穷人受益的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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