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
如果在拥有所有权的原因发生时存在商业意图,则视为商业意图;但如果在拥有所有权的原因发生后才有商业意图,则不需要缴纳商业意图的天课,除非出售;据萨姆拉·本·贾德布(t)传述,先知(r)曾命令我们对准备出售的物品缴纳施舍,见于《阿布·达乌德圣训集》2: 95,未作评论,见于《大词典》7: 253,以及《贝哈基大圣训集》4: 146。伊本·欧麦尔(t)说:"除非是用于商业的物品,否则没有天课",见于《贝哈基大圣训集》4: 147,并得到确认,见于《伊本·阿布·谢巴圣训集》2: 406,真主最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