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地所产之物必须缴纳天课的指南

问题
先知r是否有确切的圣训限制了农作物的天课义务为五个乌斯克?
答案
我说,愿真主赐予成功:据阿布·赛义德·哈德里(Abu Sa'id al-Khudri)说:"在五个欧斯克(وسق)以下没有施舍,在五个牛群(ذود)以下没有施舍,在五个奥卡(أوقية)以下没有施舍。" 见《穆斯林圣训集》2: 673,《布哈里圣训集》2: 529。又据阿布·巴克尔·本·穆罕默德·本·阿姆鲁·本·哈兹姆(Abu Bakr ibn Muhammad ibn Amr ibn Hazm)从父亲和祖父那里说:"先知(愿主赐他平安)给也门人民写了一封信,信中包含了义务、习俗和赔偿,派与阿姆鲁·本·哈兹姆(Amr ibn Hazm)一起送去,我在也门向他们宣读了这封信,以下是其内容:来自穆罕默德·先知(愿主赐他平安)致沙尔哈比尔·本·阿卜杜·克拉尔(Sharhabil ibn Abd Kallal)、哈里斯·本·阿卜杜·克拉尔(al-Harith ibn Abd Kallal)和努艾姆·本·阿卜杜·克拉尔(Nu'aym ibn Abd Kallal),据说是迪·赖因(ذو رعين)、马阿法尔(معافر)和哈姆丹(همدان):你们好:你们的使者已经回来,你们从战利品中得到了真主的五分之一,以及真主对信士在地产上规定的十分之一。无论是天降的水,还是灌溉的水,或是自然涌出的水,若达到五个欧斯克,则应缴十分之一;若是用水车和水桶灌溉的,则应缴十分之一的一半,若达到五个欧斯克。" 见《伊本·哈班圣训集》14: 501。哈乃斐派的两位学者根据这些圣训的内容,认为在五个欧斯克以下不需要缴纳施舍。阿布·哈尼法(Imam Abu Hanifa)尊敬的学者依据《古兰经》的普遍性原则:{在收获的日子要给予他的权利}(《牛》:141),以及那些普遍要求在所有从土地中产出的东西上缴纳施舍的著名圣训;据伊本·乌马尔(Ibn Umar)说:"在天降的水和泉水中,十分之一是应缴的,若是用喷洒的方式灌溉,则是十分之一的一半。" 见《布哈里圣训集》2: 540。又据乌马尔(Umar)说:"在天降的水、河流和泉水中,十分之一是应缴的,若是用水车灌溉,则是十分之一的一半。" 见《达尔·库提圣训集》2: 130。因此,他在少量和大量的情况下都要求缴纳施舍,他的说法在哈乃斐派中被认为是权威,真主更为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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