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眉

问题
关于修整眉毛和修剪眉毛的问题很多,这被称为修眉,这个行为的法律是什么?
答案
我说,愿真主保佑:完全禁止从这两者中取用的说法,如同在大众中流传的那样,值得商榷;同样,完全允许从这两者中取用的说法也是如此,正确的做法是根据我们尊敬的法学家所阐明的,详细区分,以协调在此问题上所传的不同说法。伊本·马苏德(愿主喜悦他)曾说过:"真主诅咒那些纹身的女人和纹身师、拔眉毛的女人和被拔眉毛的女人、为了美观而改变真主的创造的女人..." 见《穆斯林圣训集》第3卷第1678页。 拔眉毛是指拔去眉毛的毛发,其中的拔毛工具称为“拔毛器”。这段圣训明确禁止这样做,但还有许多与之相对立的说法,限制了其普遍性,适用于特定情况。其中有:阿布·伊斯哈克传述,阿依莎(愿主喜悦她)在时有一位女性问她:“信士之母,我脸上有几根毛发,我可以拔掉吗?我这样打扮是为了让我丈夫高兴吗?”阿依莎(愿主喜悦她)回答说:“去掉那些妨碍的东西,像你为客人打扮一样为你的丈夫打扮,如果他命令你,你就应当服从他……” 见《阿卜杜·拉扎克编纂的著作》第3卷第146页、《伊本·贾德的圣训集》第1卷第80页,以及其他关于打扮和美化的说法,例如:先知(愿主赐福之)说:“真主是美的,喜爱美。” 见《穆斯林圣训集》第1卷第93页,尤其是女性为丈夫打扮的情况。 我们的哈乃斐法学家们限制了女性在面对那些她们不应向其展示美丽的陌生人时,不得修整眉毛,或者在修整时造成伤害。至于男性,他可以修整眉毛,只要不达到像女性那样的程度,这样的修整不会使他看起来丑陋,因此他们将所传的禁令解释为此。 哈乃斐法学家伊本·阿巴丁在《反驳误解》中第6卷第373页中说:“禁令可能是指如果她为了打扮给陌生人而这样做,否则如果她脸上有毛发使她的丈夫厌恶,那么禁止去除它就有些远,因为女性的美丽是为了提升形象,除非是没有必要的情况,因为用拔毛器拔毛会造成伤害。在《禁忌的阐明》中提到:“除非女性长出胡须或胡子,否则去除面部毛发是禁止的,实际上是推荐的。”在《塔塔尔哈尼亚》中关于《隐秘的事情》中提到:修整眉毛和面部毛发是可以的,只要不模仿女性。" 在《穆斯林圣训集》中也有类似的说法。在塔哈塔维的《马拉基的注释》中第2卷第512页中提到:“修整眉毛和面部毛发是可以的,只要不模仿女性,所指的是那些会使人看起来丑陋的情况,正如圣训中提到的:"真主诅咒那些拔眉毛和被拔眉毛的人。" 在《印度法学意见》第5卷第359页和《穆罕默德的美德》第4卷第174页、第4卷第83页中也有类似的说法。 至于马立基法学家,他们将禁令解释为仅适用于在丈夫去世或失踪的情况下的女性。纳夫拉维在《果实》中第3卷第314页提到:“从禁止接发的说法中可以理解,去除部分眉毛或眉毛并不被禁止,这被称为权衡、细致和修整,实际上也是如此,后面会有更多的解释……” 然后他说:“修整是指拔去眉毛的毛发,使其变得细腻美观,但阿依莎(愿主喜悦她)曾被传述允许去除眉毛和面部毛发,这与之前提到的女性除了头发外,所有毛发都可以剃除的观点一致,因此可以将圣训中提到的禁令理解为禁止那些在丈夫去世或失踪的女性使用装饰品。” 他还说:“禁止纹身的说法并不与阿依莎(愿主喜悦她)提到的女性可以为丈夫打扮的说法相矛盾,因为这被认为是阿斯玛(愿主喜悦她)所做的,可以理解为是为丈夫打扮的情况,而关于禁止的说法则适用于那些不应展示美丽的女性,如在哀悼期间的女性,正如之前提到的拔眉毛的情况。” 阿尔·阿杜维在《学生的足够》中提到第2卷第459页:“确实,阿依莎(愿主喜悦她)曾提到女性可以为丈夫打扮,这在阿斯玛(愿主喜悦她)身上也有类似的说法,可以说,禁止的说法可以理解为适用于那些不应展示美丽的女性,如在哀悼期间的女性,因此并不与阿依莎提到的允许去除眉毛和面部毛发的说法相矛盾。” 哈乃斐和马立基法学家所提到的内容,汉巴里法学家伊本·乔兹也明确表示允许修整眉毛,并将禁令理解为欺骗,或者是放荡女性的标志。在《富裕》中提到:在某种情况下,丈夫的要求是可以的。正如《阐明的面纱》第1卷第81页和《分支法》第1卷第135-136页中所述,至于汉巴里法学派的正确观点,则禁止修整眉毛,如《公正》中第1卷第125页所述。 阿尔·哈吉尔·阿斯卡兰尼(沙菲法学派)在《巴里之开》中第10卷第378页中说:“努维说:对于女性长出胡须或胡子或腮毛的情况,修整是例外的,因此不禁止去除,实际上是推荐的。我说:他的表述是以丈夫的允许和知情为条件,否则在没有这些条件的情况下,禁止以免欺骗。 一些汉巴里法学家说,如果修整眉毛是放荡女性的标志,则禁止;否则则是被视为轻微的禁忌。在某些版本中:在丈夫的允许下是可以的,除非这会导致欺骗,则禁止。他们说:如果在丈夫的允许下,可以进行修整、染色、刺青和修饰,因为这属于美化……努维说,除了修整外,其他的美化都是可以的。真主最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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