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我曾从大学获得奖学金,条件是必须工作,最重要的是要参加社会保障(也就是说,我必须在毕业后从事他们选择的任何工作,或者在特定时间内找到工作)。我已婚并有孩子,招聘负责人建议我可以在奖学金结束时找到合同,重要的是要参加社会保障……我们有一个朋友给了我一份工作合同,并通过他的工作为我参加了社会保障。从1月份开始,我每个月都在支付社会保障,等我生孩子的时候,我大约已经参加了社会保障8个月,距离我第9个月的参加还有几天。我的嫂子在劳动部工作,她告诉我丈夫:她想为我整理文件,我可以领取3个月的产假津贴。我领取了几个月的工资,而我实际上并没有工作。那么,我可以领取这些产假津贴吗?我本来不知道在我参加社会保障不到一年之前,我是否可以从社会保障中领取这些津贴。请问这个问题的判断是什么?因为我不想让我和丈夫陷入领取不合法的资金,也不想让我的嫂子参与不正确的工作。
答案
我说,愿真主保佑:如果你承诺用自己的钱每月支付保证金,而他则承诺在他的系统中支付你的工资,这是可以的。如果在这个行为中有任何欺骗或操控的成分,那就是违反规定,这笔钱对你来说是不可接受的,是不洁的。你必须遵循这条道路,真主最知道。